等紅包、踢皮球、打太極拳

  民國80年7月27日,臺北市環保局提供兩部舊交通車安裝「超能觸媒轉化器S.E.C.C.」測試(透過關係才取得公家機關願意測試的機會),並答允若測試有效,將優先裝置於新訂購之600部垃圾車上。因檢測員不相信一根小小的管子就能降低污染,而不願於安裝前先作測試。待司機發現排氣管變白,驚覺果真有效後,才要求檢測員測試,檢測員測後還質疑這麼老舊的車子,排氣污染不可能這麼低,一度懷疑儀器損壞失準,旋又反其道而行,於拆除該裝置一段時間後再測試未裝S.E.C.C.之排污值作對比,殊不知此測試值與未裝S.E.C.C.前之誤差有多大(因拆卸不久,該裝置所含能量對引擎及其他零組件之作用尚未完全消退,亦即殘存能量仍在發揮部份功能,故較之正確測試程序安裝前後對照之差異自然遜色太多),此即環保局測試值降低排污70%,與我方自我要求值「降低排污90%」間之嚴重誤差,故鮮以此資料示人。惟環保局仍將其視為不錯的數據,呈報環保署裁示。但安裝600部垃圾車的承諾,竟以須議會通過為藉口而食言。環保署接獲臺北市環保局呈報後,曾交其下屬單位空保處電請我方前往磋商,答允設法於下年度編列預算補助,要求我方兩個月後再前去討消息。但兩個月後環保署竟食言把案件踢給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局又踢給交通銀行,最後不了了之。事後據明瞭內情者之說法:上述各單位都在等紅包,紅包沒到,即使明知對國家人民有益的事,亦皆在所不恤也!

  (給你兩個月時間,就是要你去籌錢來上下打點啊!笨蛋!你以為社會這麼溫暖嗎?不送紅包事情怎麼辦得通?)